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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发布《后宫:甄嬛传》 起点中文网被控侵权
发布时间:2012-05-08 09:50:48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民三庭受理了原告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其经著名作家流潋紫(原名吴雪岚)授权,获得作品《后宫:甄嬛传1》、《后宫:甄嬛传2》在全球范围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权。被告未经原告授权,擅自在其所有和经营的网站“起点中文网”上发布前述作品供公众在线阅读。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我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计16.77万元。《后宫:甄嬛传》系列小说自网上连载以来,引起网友强烈的关注。    

    目前由该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在各大电视台热播,再度引发了观众对原著的追捧。该案现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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