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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偷偏僻小巷和旮旯的电动车电瓶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09 09:25: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孙丰堂)
专门挑停放在偏僻小巷和犄角旮旯里的电动车下手,短短半年时间实施偷盗11次,疯狂作案终究难逃法网。5月7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罗某伙同另一男子,专门在宜春市城区寻找停放在偏僻巷子和角落里的电动车,采取一人放风、一人撬锁的作案方式,疯狂偷盗他人电动车电瓶,累计盗窃作案11次,共窃得电动车电瓶11组并全部低价转卖他人。经鉴定,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782元。2011年10月20日被告人罗某在继续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文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多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罗某能够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盗窃行为,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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