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伽师县法院多项措施拓宽少年维权渠道
发布时间:2012-05-09 15:23: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剑琪)   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中,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拓宽为民服务渠道,严格落实各项为民服务措施,采取多种形式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开辟维权案件绿色诉讼通道。该院对涉及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向当事人公示诉讼风险告之书,发放诉讼指南、原告须知、权利义务书、举证须知等,指导当事人诉讼,使其明白自己的诉讼地位,依法有理有据地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工作。该院对受理的涉及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在立案中及时通知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明确告知停止侵权行为,对严重不听告知者裁定实行“人身保护令”措施,尽早减弱侵害程度。

    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该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过口审理,实行“三审合一”。选调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少年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选取长期从事妇联、工会、教育等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该院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少年儿童,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把依法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

    积极开展圆桌审判。该院强化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健全“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措并用”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设立圆桌式人性化审判庭,让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监护人围圆桌而坐,以创造宽松环境,淡化少年犯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减轻被告人的精神压力,从而在环境上形成了教育改造的氛围,对少年犯的挽救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体现人性化。庭审中,对未成年人不使用械具,让家长和子女面对面感化,控辩双方和法庭一起从不同角度进行多方位教育,使迷失的少年重新回归社会。

    积极开展少年犯罪的帮教工作。该院立足审判,延伸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共同做好青少年的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促进其教育转化、改过自新和正常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发生。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构成、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社会综合治理、家庭暴力犯罪、校园伤害等课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审判工作的意见,并向学校、妇联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定期组织干警走进校园,通过对案件的巡回审判和法制讲课、法律宣传等形式,与师生进行互动,使师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保护意识。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年为辖区学校上法制课不少于两次,选择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学校现场开庭,以案说法,讲解法律知识,在社会营造出了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参观法院,组织法官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零距离接触法院, 直观地了解法院,亲身接受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今年以来,法院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6件,回访23人(次),帮助11名青少年完成学业,没有出现一起因程违法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上诉、上访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