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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修缮祖坟引发族人斗殴 13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05-10 09:36: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覃志欢)   两家祖坟是近邻,林氏家族在修缮祖坟的时候将自认为被黄氏祖坟占据而打坏,闻讯赶来的黄氏族人黄某扬、黄某国等13名村民因起哄、煽动村民无理取闹打伤林氏族人,并持械攻击、殴打公安民警,致多名公安民警受伤,近日,广西武宣法院作出判决,13人都领了三年以上刑罚。

    三里镇某村后有一处黄氏祖坟,该祖坟前面是三里镇某二村及兴宾区几个乡镇林氏族人的祖坟,黄氏族人用水泥砖砌建坟堆硬化祖坟周围墓台,林氏族人则认为黄氏硬化的水泥地台占据自己的祖宗墓地,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纠纷,每次都是在政府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解而没有发生打斗伤人事件。

    2011年9月11日上午8时许,林氏家族的100多人对祖坟进行修缮、祭拜。在修缮过程中,林氏族人锤烂黄氏祖坟的部分水泥地台,黄氏族人闻讯赶来,双方遂起冲突,致林氏族人林某佳受伤。后经调解人员劝说,林氏族人同意把毁坏的水泥地台修复。修复好被毁的地台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扬、黄某国等人又向林氏族人提出用水泥把林家祖坟铺平,挖坟看里面是否有金坛,并要求伤者跪拜黄氏祖坟道歉,写保证书、赔偿损失等无理要求。

    遭到林氏族人拒绝后,黄氏族人不停地诋毁、辱骂现场处置民警,并多次围堵民警保护的救护车,扬言要把林某佳打死陪葬。18时许,民警们排成人墙为救护车开路,但犯罪嫌疑人黄某扬、黄某国等人仍煽动群众持械攻击、殴打民警,用酒瓶、石头扔砸民警,致多名民警受伤。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13被告人以民事纠纷为借口,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起哄闹事,追逐、辱骂、殴打他人,并拦截运送伤员的救护车,阻挠、围攻、殴打现场处置事件的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人员轻伤4人,轻微伤5人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后果,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黄某发、黄某能、黄某茂、黄某员、黄某飞、黄某克、黄某生因在本案中作用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黄某涛、黄某选、黄某扬、黄某强、黄某科、黄某坦因作用较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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