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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
张立勇:对刑讯逼供收集的证据要坚决说“不”
作者:郭玲玲/文 曹红歌/图   发布时间:2012-05-10 09:39:03


河南高院邀请专家学者与刑事法官一起召开“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
    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专家学者与刑事法官一起召开全省法院“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会议时表示,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和证据裁判意识,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方法收集的证据,要坚决予以排除。

    张立勇强调,要彻底扭转司法理念。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摒弃落后的、陈旧的司法理念,树立先进的、科学的司法理念,以此来指导刑事诉讼活动。要牢固树立“铁案”意识。结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牢固树立起证据裁判意识,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方法收集的证据,坚决予以排除,对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需予以补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坚决予以排除。要加强对刑事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省法院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加强错案研究及案例研究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和掌握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和精神。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的强化合议庭职责,加大对院长、庭长审判管理中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审委会制度等,确保审委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不仅包括对案件的监督指导,还包括对法官审判作风和审判能力的监督指导,上级法院一定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纪检监察、审判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错案责任认定和追究的日常工作,切实抓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错案责任并没有追究的,可责令下级法院启动错案责任追究程序,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座谈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作了题目为《牢记错案惨痛教训,学习贯彻新刑诉法,努力提高全省刑事审判工作水平》的主题发言。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建伟,北京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志伟、郑州大学教授刘德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焦占营出席会议并在座谈上发言。



来源: 光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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