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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全面启动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
作者:苏昊 发布时间:2012-05-10 10:55:46
日前,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启动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自治区高级法院在4月份出台的《关于在全区法院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基础上,近日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细化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全面细化工作程序和内容,对全区法院“两评查”活动作出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根据“两评查”实施方案,全区各级法院要立足本职岗位、紧贴审判实际开展大练兵,院领导、庭长要带头开示范庭,带头进行评查点评。每名法官至少要有2份裁判文书参加评查,至少接受1次庭审评查。 《关于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细化方案》要求,庭审评查以评查主审法官为主,兼顾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按照正常的审判流程和开庭安排,采取法官自荐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选择确定评查的开庭案件。并按照审判业务类别,选取审判业务骨干在全院范围内开示范庭。示范庭可采取现场观摩方式,也可采取观看庭审录音录像方式举行。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 各级人民法院的每名法官至少有2份裁判文书参加评查,评查范围为2011年以来结案并生效的裁判文书(包括立案庭、执行局和赔偿办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已申请再审的除外。各级法院参加评查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少于生效裁判文书总量的5%。 此次“两评查”活动对庭审和裁判文书均制定了严格的评分标准。笔者在《庭审评查活动评分标准》中看到,像“因法官和书记员的过错未准时开庭,推迟15分钟以内的,扣2分”、“未按规定着装或佩带徽章,值庭法警仪表、着装不规范等,每处扣1分”这样的考评项目有二十三条之多。在《裁判文书评查表》中像“尾部无正确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扣2分”“裁判结果不明确、具体、完整扣5分”等的考察项目也有二十余条。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两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抓好高级法院机关“两评查”活动的同时,将采取组织抽查、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全区法院开展活动情况的督导。活动总结阶段,还将结合“两评查”活动评选全区法院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全区法院办案能手”。 据了解,此次大规模、大范围的“两评查”活动,各级法院还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参与庭审评查活动,旨在加强我区各级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
新疆法院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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