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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邻居因水牛踩踏坡地生暴力打斗
发布时间:2012-05-10 10:57: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黎涛)
乡里乡亲,你家养的水牛吃了我家的红薯苗,我家养的水牛踩踏了你家的坡地,本是小事。可是发生在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东谭队的这起本不该发生的这起案件就是由于水牛踩踏了坡地后,双方的行为太粗暴,大打出手,导致二人轻伤、3人坐牢加赔偿的悲剧发生。
5月8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肇事者发出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通知书》,3人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几位谭家人同在一个生产队,居住地只有一墙之隔,平时也以叔侄相称。2011年7月19日,谭礼强从自家将水牛牵出来,在路口处踩踏了谭礼贤家里的坡地。为此,谭礼强与谭礼生及谭家溪、谭家驰发生争吵致双方打架。在打斗中,谭礼强用刀捅伤谭礼生的头部;同时,谭家溪、谭家驰二人又用刀、扁担(捅)打伤谭礼强的头部、腹部、手臂等身体部分。后经法医鉴定,谭礼生、谭礼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本案经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谭礼强、谭家溪、谭家驰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谭礼强、谭家溪、谭家驰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谭礼强、谭家溪、谭家驰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 以此同时,谭家溪、谭家驰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谭礼生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损失,应予以赔偿。于是,法院作出判决,谭家溪、谭家驰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谭礼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谭家溪、谭家驰、谭礼生共同赔偿谭礼强医药费等44599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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