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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全省法院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蓝皮书
作者:张芳 樊斯坦 翁涛   发布时间:2012-05-10 11:09:12


新闻发布会现场。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09年—2011年湖北法院民事(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蓝皮书,通报全省法院审理涉民生领域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并公布十起典型案件。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大量涉及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以及“三农”等民生问题的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经济稳中求进和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2009年至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共600146件,其中受理一审案件551410件,二审案件49336件,审结一审、二审民事案件共594346件,其中审结一审案件545955件,二审案件48391件,一审结案率为99.01%,二审结案率为98.8%。三年来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09年至2011年全省民事案件数量以高速持续增长,2010年受理的一、二审民事案件比上年度同期增长22.23%,2011年度受理的一、二审民事案件比上年度同期增长57.30%,2011年度受理的一、二审民事案件数量是2009年的1.6倍。其中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增幅尤为突出,比如人身权纠纷案件三年来增长123.36%,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三年来增长391.06%。

    二是案件类型涉及广,纵深影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一审案件36351件;在当前住房条件已经成为衡量普通民众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准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在审理离婚、继承以及商品房开发与交易、物业管理、相邻关系等纠纷中的涉房案件也日益增多。

    三是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有力保障民事权益的实现。三年来,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管理目标,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管理,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民事案件审判质量有了明显提高。2009年二审发回重审1546件,发回重审率为9.70%;2010年二审发回重审1140件,发回重审率为7.51%;2011年二审发回重审878件,发回重审率为5.08%。

    四是“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高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工作原则,规范诉讼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推动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融合,调解撤诉率实现了三年平均增长7.18个百分点。目前全省部分类型化案件比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解中心或者调解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趋完善,基本形成“党委领导、社会参与、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格局。

    五是审判对策恰当得力,及时回应新挑战、新问题。全省各级法院紧扣时代脉搏,密切结合审判实际,深入调查分析问题及其成因,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对策,妥善解决了重大、疑难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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