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通讯员 傅龙根)
王女士出资4000元报名参加了驾驶证“考试过包班”,但考试又放弃,使得没有通过驾驶证考试。王女士以合同上约定没有通过考试退4000元学费为由,向培训机构索赔遭到拒绝,王女士便将该培训机构告上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由该培训机构支付1000元钱给王女士作为补偿。
2011年10月15日,准备参加驾驶证考试的王女士与新干县某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包过班”,双方约定王女士缴纳学费4000元,如不能通过考试,退还4000元学费;王女士应该遵守培训班的学习制度,缺课率一不得多于3%,迟到、早退率不得多于3%,如有违反学费不退。报名后,王女士对于学习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出现请假缺勤超合同约定的情况。在考试期间,王女士觉得自己通过无望,放弃了考试。如此一来,王女士未能通过驾驶证考试。成绩公布后,王女士拿着合同要求培训机构退还4000元学费,培训机构认为王女士出勤率没有达到合同中的约定,又放弃了考试,不同意进行退还。王女士遂将该培训机构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学费4000元。
法院认为,王女士没有严格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履行,并且在培训完毕后,没有参加考试,这必然导致其不能通过驾驶证考试,该后果是王女士自身造成的,但由于王女士所报的包过班,并没有得到专门的辅导和特殊的待遇,培训机构也应该给予其一定的补偿。最后,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由培训机构一次性返还王女士学费10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