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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摔杯怒打民警声称“上面有人”
发布时间:2012-05-14 10:33: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京科)   喝酒莫贪杯,被告人汪长桂因为在饭店吃饭时贪杯后将饭店的酒杯摔烂,在民警出警的情况下,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对民警进行殴打,最终被判处缓刑。

    2012年1月13日下午,被告人汪长桂伙同章平生(另处)等人在安徽怀远县淮海路“妙炒鸡”饭店喝酒,酒后几人不愿离开酒店,并在酒店与工作人员吵闹,章平生把酒店的酒杯摔烂几个,后酒店工作人员报警。怀远县公安局乳泉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后,前往处置。民警到现场问汪长桂等人住址及家人联系方式,准备将汪长桂等人送回家中。汪长桂出口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民警回答:“我们是警察,来帮助你们的”,汪长桂讲“你们是什么警察”,“我省市都有人”。其后汪长桂喝令章平生:给我打他们。章平生遂上去殴打,汪长桂随后也上去打。导致民警头部、腹部多处红肿、手部受伤、警服扣子被扯掉,围观群众达数十人。

    案发后,被告人汪长桂委托家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医药费,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汪长桂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汪长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汪长桂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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