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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去物业倒水随手拉开柜子偷钱包
发布时间:2012-05-14 14:55: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褚嵩岳 褚玉峰)   无论在工作还是在其他地方,大家都要看护好自己的财物,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在滑县,有一农民在去物业倒水时,随手拉开被害人柜子偷走钱包里的现金。2012年5月10日,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闫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2012年3月30日,被告人闫某到温州商贸城物业部办公室倒水,随手拉开赵某办公桌下面的柜子后,见到柜子里存放的钱包里有钱,闫某顺手将钱包内的1460元现金偷走。案发后,赃款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闫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赃款已追还被害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为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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