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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讨薪反遭雇主暴打
发布时间:2012-05-16 09:43: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锡艳)   刘某本想讨回自己打工的血汗钱,却没想到招来一场“飞来横祸”。

    原来,被害人刘某到黑龙江萝北县某有限公司宿舍找车间主任王某索要打工的工资,并与其发生口角,被告人王某将刘某推出宿舍,并厮打起来,用木板将刘某腰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刘某头部外伤、珠网膜下腔出血、右侧胸腔积液、右第10肋骨骨折、腰2、3右侧横突骨折,构成轻伤。

    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某能够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刘某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刘某有一定过错等情节,可酌情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二、三款之规定,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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