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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亟须关爱 子女应“常回家看看”
作者:卢涛 发布时间:2012-05-16 11:04:26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流动性的加大、独生子女政策的有效实施、人口老龄化比率的加重,空巢老人问题日益突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亿多人,占人口总数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近1.2亿人,占人口总数的8.87%。
而一些与空巢老人有关的法律纠纷也开始出现,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呼吁全社会共同加大对空巢老人的关爱。 (案例)1:退休老人起诉要求六子女常回家看看 家住房山区的牛大爷已年过八旬,从单位退休后一直与老伴共度晚年。但是2009年老伴因病去世,只剩下牛大爷一个人独自居住和生活,子女及晚辈很少来探望他。由于难以忍受情感上的孤寂,牛大爷将自己的三个儿子、三个女儿起诉至房山法院,要求每个子女每月向自己支付生活费400元,并每周至少对自己探望一次。牛大爷表示,自己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收入,起诉子女不是为了讨要生活费,而是希望他们能常回家看看自己。 (现象分析):当前,很多空巢老人,往往有一定的积蓄,有稳定的退休金或养老保险收入,因此在物质方面基本能够得到满足,但子女忙于工作等原因疏于对其探望、照顾,精神上很孤独,因此老人们将子女等亲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子女定期回家探望,让自己获得“精神赡养”。 【法官说法】:精神赡养与物质赡养对老人来说同样重要,因此,无论工作多忙,子女及晚辈们也一定要定期抽时间探望、陪伴老人,陪老人进行谈心交流、散心体检等活动。在拟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确实有“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空巢老人”的规定,但即便该条规定最终获得通过实施,在实践中对于此类纠纷,法院往往也会选择努力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否则,即便法院判决让子女定期探望,如果晚辈不主动、自觉地去履行义务,而是需要让法院强制带其去探望,可能会对老人的心理造成更大的伤害。 (案例2):买药送免费旅游 专拣老年人下手 北京某公司专门针对老年人推出一项“购药送免费旅游”业务,向一些老年朋友推销其一盒498元的所谓“药品”,每次组织旅游之前,该公司即会专门通知老人,购满多少盒药就可以享受这次免费旅游,而老人购买的药则是存放在商家那里,一个疗程一个疗程的领取。多位空巢老人为享受免费旅游,大量购买了该公司的药品,累计在该公司存药从20余盒到40余盒不等。还有的老人为享受购药七五折优惠,特意花25000元升级成为了该公司的铂金会员。2011年10月份,该公司以专门负责跟这些老人联系的业务员辞职,离开公司前没有跟公司交接为由,拒不认可老人在公司存药的事实,也拒绝向各位老人退款,让大家自己去找原来的业务员解决,各位老人遂将该公司起诉到房山法院。 (现象分析):当前有一些商家、甚至是不法分子,利用很多空巢老人经济上较为独立且有一定积蓄;精神上缺少来自子女、晚辈的陪伴,较为空虚、害怕孤独;身体上往往伴随着这样、那样的疾病,健康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保持身体健康的愿望较为强烈等特点,通过嘘寒问暖、赠送旅游等方式向他们兜售一些宣称有“疗效神奇”、“全面康复”等作用的昂贵产品。 【法官说法】: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一原则,不良商家的最终目的仍是通过陷阱来坑蒙拐骗、牟取暴利,如遇到此类事件,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案例3):保姆盗窃空巢老人 如此看护很揪心 张大爷今年68岁,跟66岁的老伴一起居住在房山区大石窝镇某村,老伴身体不好,长年卧病在床,一子一女都在城里上班,平时很少有时间回来看望两位老人,儿子小张跟姐姐一合计,就花钱为父母请了一位保姆,专门负责看护两位老人的饮食起居。据小张回忆:“由于我工作比较忙,也就没专门到家政公司去,从网上找到了一条求职保姆的信息,跟对方联系了一下,对方表示愿意到农村做保姆,我看了一下她的身份证,谈好给对方一个月1200元的工资,然后就带她去老家了,干活很麻利,我父母都挺满意,她在我们家做了有半年的保姆吧,走的时候我们还挺感激她,结果她走了之后过了一个多月,才发现一共被偷走了戒指、手镯等价值2万多块钱的财物。” (现象分析):很多子女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未能陪伴在父母的身边,但是又想让父母得到较好的照顾,就想到了为父母雇佣保姆,但是有些人所找的保姆并非经过正规的家政公司,而有的家政公司在收取了求职者一定数量的介绍费之后,根本就没有仔细核对其信息就将其介绍给了雇主,而有的老人由于年龄较大,记忆力并不是特别好,有时财物不见了还以为是自己放忘了地方,对于自己财物的具体数额有时也无法说清,这些情形都给个别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怀有不法心理的保姆提供了作案的可乘之机。 【法官说法】:雇佣保姆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家政公司,并与家政公司签订雇佣合同,而不应避开家政公司直接与保姆个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保姆盗窃财物等意外情况,可向家政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家政公司应仔细核对保姆的身份信息,对保姆的个人经历进行审查,做好保姆的信息登记与存档工作,并应对派出的保姆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 (案例4):专挑农村空巢老人下手 人身、财产安全待保障 2011年3月,山东沂水、沂南两地警方联手侦破了一起针对农村空巢老人的系列抢劫、强奸、盗窃特大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进入空巢老人家中,比进自己家还方便,在老人的房间里,如入无人之境,任意翻找财物,强奸残害老人,有时守着被害人的老伴即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疯狂作案作案33起,强奸老年人十余人。被强奸的老人中,最大的99岁,最小的76岁。 (现象分析):在我国当前的一些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存在有的年青人常年在外地打工,有的考上大学常年在外读书,有的虽已在城市定居但尚未将父母接去同住等情形,空巢老人现象较为严重。为生活所需,老人往往会在家中存放一定数量的现金,由于年老体衰,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老人缺少应有的防御能力和抵抗能力,同时,出于害怕报复、不愿让子女担心等原因,很多老人在遭受侵害后往往选择了忍气吞声而没有报警,故而成为有些不法之徒首选的侵害目标。 【法官说法】:首先,广大老年朋友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严惩;其次,村委会、公安等部门也要提前对本村、本地区空巢老人的现实情况进行摸查了解,加大巡查、保护的力度。同时,全社会应共同关注空巢老人问题,不仅是子女及晚辈们要加大对父母、长辈的关爱,我们还要大力发展针对空巢老人的社会、社区服务,主要包括:组织社区机构、志愿者等提供整理家务、代为购物、寻医送药等服务项目,方便老人的生活;开展互相探望、定期聚会、旅游观光等活动,积极推动和发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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