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少年为朋友两肋插刀持刀砍人遭判
发布时间:2012-05-16 15:55: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伍洁洁)   讲江湖义气,为兄弟复仇,最终结果是伤人又害己。2012年5月15日,江西武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一伙90后的年轻人为了“江湖义气”,在大街上持刀砍人。最终,被告人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被告人吴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朱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11月10日晚,被告人徐某在游戏厅被人砍伤,徐某的兄弟知道后要为其报仇,过数日,徐某便伙同几个兄弟乘坐出租车上街寻找被害人刘某的车,发现刘某的车子后便尾随刘某车子,看准了时机,徐某便持刀上前将驾驶室的玻璃砍碎,然后用刀将刘某砍伤,吴某就对着副驾驶后面的位置砍,朱某对着后座位位置的人及后挡风玻璃处砍,徐某的其他兄弟也是拿着刀乱砍,直到徐某说:“跑"一伙人就跑掉了。事发不久,三被告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吴某、朱某,伙同他人无视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持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但是被告人徐某、吴某、朱某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三被告人的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酌情可从轻处罚,且本案的被害人也有过错,首先伤害了被告人,遂作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