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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出台“两评查”标准 细化评查项目
作者:苑丽乔   发布时间:2012-05-21 10:11:22


     光明网讯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为顺利开展“两评查”活动,河北高院日前分别制定并印发了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评查标准。

    据悉,评查标准是根据《关于省法院机关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参考最高法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结合审判实际,在原有评查标准基础上修定而成的。

    庭审评查标准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分为三类,裁判文书评查标准则适用于各类裁判文书。评查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要求,将对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要求细化为几十项评查项目,分别确定每项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各个评查项目的重要性,合理确定其分值和评分标准,最后将被评查对象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查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出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质量状况,以及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

    按照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每一位法官至少要接受一次庭审评查和三件裁判文书的评查,评查标准的下发,使“两评查”活动有了更加明确、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标准,必将有力推动“两评查”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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