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男子不甘与女网友分手怒烧“丈人”家
发布时间:2012-05-22 09:48: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冰) 刘姓男子经不起失恋的打击,在女友提出分手后,恼羞成怒失去理智,竟采用放火的方式来报复女友,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近日黑龙剑萝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刘某与女友李某是在网上认识的网友,双方从网友发展为恋人关系后,刘某常到女友家居住,相处一段时间后,女友发现刘某有点“小心眼”,常因为一点小事就与她争吵,还总怀疑她与别的男士关系不正常,女友感觉失去了人身自由很压抑,无奈之下选择了与刘某分手,刘某不同意,不甘心就此分手,李某就找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想以此断决与刘某的关系,这更激起了刘某的愤怒。一天下午,刘某来到李某父亲家,将柴油泼到房屋周围的栅栏和苇帘子上,用火柴引燃,致使四间房屋及部分物品被烧毁,财产损失9682元,幸好周围是片空地,没有涉及到其他住户,事后刘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泄私愤,以放火的手段,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惩处。刘某为了一段不可挽回的感情,鲁莽行事,换来的是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