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男子故意挤撞引争执持刀伤人遭判
发布时间:2012-05-22 10:12: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莺)   男子因以前与被害人吵架,故意用手肘撞挤被害人引发争吵,在被害人取刀被劝阻后,用刀刺伤被害人获刑。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院查明,2012年2月6日17时许,被告人彭某在丰城一餐馆倒水喝时遇见被害人廖某也来店里吃饭,被告人彭某因以前与廖某吵过架便怀恨在心,即用手肘撞挤廖某,引发两人争吵。被告人彭某朝廖某脸部打了一拳,廖某即到店内厨房取菜刀,被店主夫妇劝住。接着,被告人彭某掏出随身带的跳刀朝廖某左腿连刺数刀。经法医鉴定,廖某伤势为轻伤乙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故意伤害廖某的身体致其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