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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民的法官
作者:刘宏玲   发布时间:2012-05-23 09:39:31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官真实、生动、鲜活的典型,他们动人的事迹,无不折射出当代法官的丰采,无不述说着一个永恒的真理,那就是“我是人民的法官,我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那么,作为人民的法官,我们要做到什么?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不移地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意志在审判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始终紧扣公平公正这个核心,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和谐稳定大局,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只有通过案件的公正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才能强化公民法律意识,弘扬中华民族“ 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的传统道德,才能化干戈为玉帛,才能使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为民谋利、为民解忧。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怀百姓。要对每个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做好调解工作。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涉法信访案件,更要慎重积极,努力化解矛盾,树立“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的诉讼理念。要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审判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检验的最高标准;努力做到情民所系,进一步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纾解民困;努力做到利为民所谋,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切实以积极的心态救济民权,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快捷的管理化解民忧,以有力的执行惠及民众,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

    三要始终坚持廉洁司法,坚持清正廉洁、两袖清风。要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公正司法”作为法官的人生追求,忠于职守,廉洁、公正、高效,在平凡的审判工作中践行法官的人民性。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时时、处处严于律己,慎独、慎始、慎微,自重、自警、自励,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努力塑造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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