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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兄弟变仇家 法官调解唤回友情
发布时间:2012-05-24 09:20: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静)   本是几十年老友,为三万块钱伤了和气,闹上公堂。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一审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甘荣升当场给付了原告陈汗文人民币计30000元,双方和好如初。

    陈汗文与被告甘荣升从小学就开始同桌,两人关系甚好,被告甘荣升的妻子还是原告陈汗文的妻子介绍的,是陈汗文的妻子的好姐妹,两家人关系很好。甘荣升是做小生意的,2010年7月,甘荣升生意周转不灵,便找到陈汗文,希望陈汗文借给其30000元周转一下,2010年12月31日前还清。陈汗文认为甘荣升作为自己好兄弟,为兄弟两肋插刀,便把自己家的20000元及向其弟弟陈小文借的10000元共30000元借给甘荣升,甘荣升也诚心的立下借据,借据内容为“今借到陈汗文现金人民币计叁万元(¥30000.00),此据,每月利息2分,2010年12月31日前还清。借款人:甘荣升,2010.7.12”。借款到期后,被告甘荣升未归还分文借款本息,现仍欠原告陈汗文借款本金人民币3万元及利息,但是陈汗文念在甘荣升是自己好友,且生意上需要资金,也没有去催还。后来,陈汗文之弟陈小文急需用钱,而且那时甘荣升生意已好转,陈汗文遂找到甘荣升,要求其还钱。但是,甘荣升以自己没钱为由坚持不还,其实甘荣升生意已经盈利,只是为了资金上宽裕而不还,其认为好友之间借个几万块钱还未到一年就催其还钱很不够意思。两人从此之后见面就吵架,陈汗文催甘荣升多次还钱未果,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甘荣升因生意资金周转向原告陈汗文借款是事实,被告甘荣升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原告陈汗文与被告甘荣升从小认识,有很好的感情基础,遂找来陈汗文之妻与甘荣升之妻共同进行劝解。两家人为了一些小误会而伤了多年和气也不好,陈汗文与甘荣升回想自小一起长大,很多事情都相互帮助。最终,在两家亲朋好友的参与劝解下,被告甘荣升答应马上还给陈汗文30000元,原告陈汗文也无需甘某还其所约定的利息,两人各退一步,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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