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冰) 赵某与李某本是一对恋人,可二人同居后,因一点琐事发生争吵,继尔矛盾激化,大打出手,伤及旁人,结果闹上法庭,上演了一出荒唐的闹剧。
2010年2月,赵某与其同居女友李某因为琐事发生争吵,赵某拿起身边的饭盆狠狠的打在了李某的脸上,邻居听见有争吵声前来劝说,并将赵某拉开,李某一气之下回到了姐姐家,之后李某想到自己的摩托车在赵某家中,便请自己的妹夫王某帮忙一起去赵某的住处欲推回自己的摩托车。两人正在推车之际,不想被外出回来的赵某看见,赵某不由分说上来撕打王某,于是两人撕打在一起,撕打中赵某将王某的头部打伤、门牙打掉一颗,直到公安部门来到,才将撕打中的两人分开,公安机关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2天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而此时,王某则因伤在医院里接受治疗、修复被打掉的牙齿,并将赵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付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假牙修复更换费、就医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9,196.04元。
黑龙江萝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赵某将原告王某打伤,应负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判决被告赵某给付原告王某人身损害赔偿款5,106.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