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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起纠纷 菜刀伤人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2-05-28 08:49: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文)   建水一男子为庆贺新年来临与朋友放鞭炮,将正住在曲江大桥下面的被告人谭存华吓了一跳,影响了其休息,一番口角之后,谭存华将用菜刀砍伤放鞭炮李涛。

    近日,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谭存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12月31日23时许,李涛等人在建水县曲江镇曲江大桥放鞭炮庆贺新年来临,住在曲江大桥下面的被告人谭存华认为李涛等人放鞭炮影响了其休息,与李涛发生争执至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人谭存华用菜刀砍伤李涛左脸部及左颈部。经法医鉴定,李涛的伤为轻伤乙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存华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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