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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男子以贩养吸在宾馆被抓
发布时间:2012-05-28 09:35: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史少华)   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熊帅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1年10月至12月期间,“隐君子”熊帅新通过谢小芳的介绍,先后三次在丰城市火车站附近卖给“疯婆子” (真名不详)毒品麻果,每次都是200元钱4个麻果。

    2012年1月22日晚上,熊帅新在丰城市火车站旁的一个游戏室内,卖给谢小芳麻果4个,得款200元。

    2012年3月1日下午5时许,熊帅新在丰城市“金人宾馆”308房被丰城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麻果和冰毒。经鉴定,都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1、十包白色结晶状物品重11.9802克;2、五小包红色片剂状物品重4.8640克;3、吸管装的少量粉末和片剂重0.7113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帅新目无国法,以贩养吸来从事毒品交易,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安人员案发当日从被告人熊帅新处缴获的毒品,因其未售出,属未遂,所以对被告人熊帅新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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