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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减少农村人口犯罪工作不能忽视
作者:杨勇军 刘峰齐 郑新炜   发布时间:2012-05-28 09:44:30


    据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调查,近三年该院审理的农民犯罪案件分别为135件、149件、16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该院分析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农民犯罪的特点

    一是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盗窃、交通肇事仍是农民多发性犯罪,约占总收案件的55%。二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9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2%。三是案发区域多为偏远山区。长山、新桥、双古片区所辖山区乡镇仍是农民犯罪多发地。四是流动人口犯罪呈上升趋势。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人员及无业青年逐渐成为犯罪主要群体。

    二、农民犯罪的原因

    一是受地理环境影响。荣县地处丘陵地区,所辖27个乡镇大多属于山区,山路崎岖,信息化建设滞后,法制宣传效果受到制约。

    二是受城市发展影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留守妇女、老人、儿童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犯的对象,同时,流入城市的农民工难以管理,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受农村管理现状影响。基层组织人才匮乏,且工作繁重,面对新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难以及时化解。四是受农民文化程度影响。农村教育设施、教学水平相对落后,农民群体难以受到较好的法制、文化教育,加之部分农村地区对教育不重视,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

    三、预防和减少农民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监控力度。将治安阵地前移,把警力放在人口流动较大的前沿“阵地”;完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完善警民联防联治,深入推进科技防范,将“天网工程”向农村居民集中区延伸;加强保安服务工作,落实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

    二是控制犯罪诱因。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努力提高农民群体幸福指数;通过电影、投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文化宣传,努力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

    三是科学合理引导。坚决打击犯罪,鼓励广大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坚持做好社区矫正、案后回访工作,引导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延伸服务,做好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引导与服务工作,避免和减少农民工正当权益受侵害。四是加大项目投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农民群体综合素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在资金、项目支持上予以倾斜,带领农民致富,尽最大努力缓解广大农民改善生活状况的需要与社会管理、服务及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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