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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28 15:29: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印务公司不务正道,多次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牟取不法利益。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以来,许昌市一印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某,为牟取不法利益,非法制造禹州神龙发制品有限公司“MISS  ROLA”注册商标标识181750套和许昌冰洋实业有限公司“Afria  girl”注册商标标识7000套。经依法鉴定,市场价值达170余万元。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委托,伪造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应受到处罚。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征得了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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