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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集中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2-05-29 10:47:34


     光明网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措施,大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取得显著成效。截至5月25日共执结案件53件,执行到位标的93.58万元,既依法制裁了企图耍赖拒付的被执行人,同时也极大地震慑了尚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其他超生户,为睢宁的计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确保该类案件的执行效率和效果,该院一方面加大与县委政法委、县计生局、各镇政府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建立了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城镇社区到乡镇村组,覆盖全县的立体式无缝隙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把依法强制执行与人性化执行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与督促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相并用,把个案执行与集中突击执行相交替,使专项活动顺利展开,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4月底5月初,该院选择一批干群反映强烈、有一定履行能力但拒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作为重点执行对象,集中优势警力,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对被当地群众称之为“钉子户”、“难缠户”的19名被执行人的住宅、人身进行依法搜查,对其银行存款实施查询、冻结、扣划,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司法强制措施,从严教育,从快执行;对通过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23名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手段,彰显了司法权威的震慑作用。年初以来,在法院依法执行的强大攻势下,相继有34户被执行人主动交纳了社会抚养费共76.32万元,收到了“执行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对一些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该院紧紧依靠县委和政法委的领导,加强与县计生局、各镇计生站沟通协调,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凝聚执行合力,共同解决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难以一次性交清社会抚养费的9户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和解方式,要求被执行人分期、分批交纳的办法,缓解被执行人的精神和经济压力,以保证他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对立案审查中发现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采取审查备案方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予以立案执行。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声势。选择典型案例,邀请电台、电视台等新闻记者全程参与,跟踪报道,将法制宣传和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整个执行过程,制成专题节目,在全县范围内反复播放,集中宣传,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了自觉交纳为荣,拒不交纳为耻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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