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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创新“阳光服务”理念保执行
发布时间:2012-05-30 10:46: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谢灵莉)
“执行难、信访难、干警管理难”是法院执行工作亟待破解的课题。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三难”上将执行程序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将诉讼窗口与执行出口首尾相连,通过改革执行工作,创新执行工作理念、创新执行能动机制,从而实现执行工作能动化,执行信息阳光化,提高执行服务工作。
一是创新执行能动机制。加大即时执行力度,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及执行制度,广泛运用提级执行、异地执行等方式,切实提高执行效力。 二是加强执行协调。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县委、人大、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把“老赖”名单提交银行纳入个人或企业信用档案。 三是加强执行威慑。将暴力阻碍执行、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建立被执行人曝光制度,对有履行能力而又拒不履行的“老赖”名单在县电视台以执行公告的方式滚动播出。 四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成立执行快速反应小组,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事人举报执行线索的案件及时出动;开展“节假日执行”专项行动,利用节假日被执行人回家之机开展执行工作。 五是创新阳光服务执行新理念。为了方便当事人查询,在执行接待服务大厅设置触摸式电脑查询。把执行流程信息全部录入电脑中,当事人通过简洁的操作就可以了解自己案件的执行全过种。同时,还在执行接待服务大厅设立了指挥台,专门负责大厅各环节的协调、沟通,并指导当事人申请执行诉求。通过流程服务,一次性就能够满足当事人申请执行、流程查询、执行异议及信访等问题。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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