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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一男子为购买土地办假证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30 14:53: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文娟)   近日,被告人文建新被会昌县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被告人文建新想在刘德美土地旁建房搞开发,但又觉得面积小了点,于是就找到刘德美欲从他那里买一块地,刘德美说其购买的土地没有土地证。文建新说卖给他几百平方米搞开发,会补青苗费给刘德美,土地也可以用刘德美的名字办到证。刘德美同意后,当夜被告人就找到以前为他办过假土地证的晨光村会计张连生(已死亡),要求办一本假土地证。第二天,张连生就按被告人的要求将一本湘集建(93)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交给了文建新。之后,文建新又将该证给了刘德美。2010年6月10日,被告人文建新和刘文胜从刘德美处转让到一块面积为363平方米的集体土地用于建房开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建新伙同他人擅自制作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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