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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被盗款得发还 失主送锦旗感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05-30 16:40: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防修)   5月30日,由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审结生效的被告人柳志中盗窃一案的两名受害人,将一面写着“明镜高悬,公正廉明”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连声道谢:“感谢铁路法院法官公正办案,为我们追回了被盗款,十五年了,我们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面锦旗送给法官,以表我们的感激之情!”

    1997年9月上旬,被告人柳志中假借做生意之名伙同他人盗走两名受害人20余万元巨款,案发后潜逃十余年被捕。2012年4月13日,宁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希望家属代其退赔。承办法官彭博在面对被告方的亲生子女和养女之间承担退赔数额出现分歧时,以父女情为主线,为亲人减轻罪责,取得谅解为目的进行耐心劝解,最终使退赔款落实到位;在面对频频打电话急切想追回被盗款的受害人,又从被告家属和被害人居住在同一镇上的实际出发,以刚性法律之外的战友情、邻里情融入宣传法律和劝解矛盾的过程之中。

    通过多次打电话做双方思想工作,让被害人全面了解被告家属多方筹款的实情。最终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退赔了部分被盗款,共计10万元,受害人也对被告人表示谅解,更是对法院真诚司法为民的行动深表感谢,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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