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男子闯交通卡撞伤他人十年后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06 10:09: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童平华)
家住江西省吉安县凤凰镇康家村现年34岁的被告人肖建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十年前犯案,为逃避法律的制裁,隐名埋姓外出打工十年,最终难逃法网。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肖建军管制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9月27日,被告人肖建军骑摩托车从该县永阳镇往县城方向行驶,行至敦锦公路陈家村路段时,恰遇该县交通局稽查人员在路上检查摩托车的养路费、附加税交纳情况。当三个稽查人员依次站在公路上招手示意肖建军停车接受检查时,肖建军为逃避检查强行冲卡,正面将被害人黄某撞到后逃跑。经法医鉴定,黄某的伤势为轻伤甲级。2012年1月29日(大年初七)被抓获归案。案发后,经法院组织调解,肖建军赔偿了被害人黄某的全部损失,并获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建军在明知自己骑摩托车强行冲卡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仍放任结果发生,致他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间接)罪。鉴于其能当庭认罪,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