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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数次盗窃工地材料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07 15:48: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一男子在二个月时间内3次盗窃作案,竟然2次被看守人员当场抓获。6月5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家腾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11月8日凌晨,被告人赖家腾窜至一建筑工地,盗窃钢筋60条(价值180元),在行窃过程中被工地管理员当场抓获。2011年12月9日凌晨,被告人赖家腾窜至一汽车修理厂仓库内,盗窃汽车发动机、活塞等物(价值1060元),当赖家腾欲离开时被保安当场抓获。同月26日凌晨,被告人赖家腾窜至一建筑工地,盗窃一圈铝线和10枚马钉(价值16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赖家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赖家腾3次盗窃中有2次被当场抓获,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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