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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东辉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12-06-11 13:57: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少宇 赵越)
6月8日,河南省洛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树茂同志辞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任命于东辉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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