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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初次见面女网友竟盗窃财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11 14:40: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利民)
旌德小伙杨某怎么也没想到,盗走舅舅家一部笔记本电脑的,竟然是自己在网上认识才两天,便相约来旌德见面的“女友”王某。近日,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安徽旌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1月25日晚,杨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贵州女青年王某,通过网络聊天感觉志趣相投,两天后王某就来到旌德县旌阳镇,并住在了杨某家。同月30日,杨某带王某等人去其乡下舅舅李某家拜年,当晚在李某家住宿。第二天上午,王某起床后将李某卧室内一部笔记本电脑(鉴定价格3100元)拿出室外,藏在路边稻草堆中。在李某家吃过早餐后,王某和杨某等人回到杨某家,后王某借口上街买东西返回李某家,将藏匿在稻草堆中的笔记本电脑带回旌阳镇,并将手机关机,入住旌阳镇某旅社。当晚公安民警在旅社将王某抓获,当场扣押了被盗的笔记本电脑并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对被告人作出上述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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