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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两男子合伙盗电动车销赃路上被抓
发布时间:2012-06-12 09:51: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范超 汪建)   两男子谋划后分别窜至两超市附近盗窃电动车,一男子得手后打电话叫另一男子帮忙一起推去销赃,结果却在路上被公安人员抓获。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家文、余子荣有期徒刑六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1年6月20日8时许,被告人徐家文、余子荣二人商定去盗窃电动车。之后,余子荣窜至沃尔玛超市附近,徐家文则窜至步步高超市。在步步高超市门口,徐家文将被害人周某停放在此的一辆永能牌电动车的U型锁套开,并将该车推至明珠宾馆附近后打电话给余子荣。余子荣随即赶到,推着电动车与徐家文准备去销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的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66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家文、余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家文、余子荣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赃物已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余子荣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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