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曲《套马杆》引争议 演唱者乌兰托娅被诉侵权
发布时间:2012-06-12 14:55:17


歌手乌兰托娅(资料图)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刁云芸 付玉)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月公司)诉被告吉林电视台、王丽娜、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新月公司诉称,其受让取得歌曲《套马杆》的词、曲著作财产权,并与王丽娜(艺名:乌兰托娅)曾签订《艺员演出经纪及唱片制作合同》,新月公司授权王丽娜演唱歌曲《套马杆》,并制作了录音制品、拍摄MTV,合同期限为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

    2012年初,吉林电视台在北京饭店举办并录制的《回家过年 2012吉林卫视明星大拜年》综艺节目中,未经其许可,邀请王丽娜公开表演《套马杆》歌曲,并且使用该歌曲的伴奏音乐和MTV。该节目通过吉林卫视向公众播出,被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将吉林电视台的上述侵权表演视频节目通过其经营管理的“中国网络电视台”公开传播。

  新月公司认为,吉林电视台、王丽娜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歌曲《套马杆》的词、曲和音乐作品、录音制品,构成侵权,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力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