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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亮、吴秉春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2-06-12 17:09:01
刘金亮、吴秉春盗窃案
案由:
刘金亮、吴秉春盗窃案 开庭时间:2011-10-21 09:25 开庭地点:安阳中院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刘金亮、吴秉春伙同他人盗窃他人现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共计价值10425元。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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