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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盗雷管勒索同事钱财
发布时间:2012-06-13 09:42: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詹珠芳)
福建省漳平市一农民工因对同事心怀不满,偷同事作业的雷管企图勒索钱财,不料东窗事发锒铛入狱。近日,漳平法院对该起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4月26日晚,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高某等人在漳平某煤矿做工,期间,被告人王某因受到被害人高某的责骂而心怀不满,并于次日上午下班前,从被害人高某的雷管箱里偷拿雷管十六发并藏放在自己家中的衣柜。四、五天后,被告人王某意图以所偷的雷管来敲诈被害人高某,于是购买了一张手机卡,给被害人高某发短信,以被害人高某有十多发雷管在其手中为由要求被害人高某支付现金50000元,并多次以发短信方式要挟付款,此后又将勒索的金额改为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现金人民币3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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