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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婚姻纠纷审理中的“四味“杂谈
作者:张琼 发布时间:2012-06-13 14:46:10
自从进法院后,便在民事审判庭,审理了大量农村婚姻纠纷案件。农村婚姻纠纷案件中的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农村婚姻纠纷案件往往有一个特点:就是人数众多。之所以人数众多是因为农村人开庭时喜欢带很多亲戚朋友来助阵以便在气势上吓倒对方。因此,在审理中,本来安静的审判庭顿时显得热闹非凡,除了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外,旁观者也会情不自禁地插上两句,说到激动处两家人还会动手,即使审判员及时制止也无济于事,导致该类离婚案件的审理以及调解工作格外艰辛。 酸。酸本是味觉的一种,但也可以作为普通人表达心理感受的一种方式、一种情感体验。“酸”这种滋味在不少农村离婚案件中格外突出,比如彭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因李某是农村人,家庭生活条件较差,彭某家庭条件较好,导致两人结婚后生活理念出现分歧,性格越来越不合,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甚至两家人也为这两口子的事情大动干戈,难以收场。后来经法官耐心劝解,彭某与李某调解离婚,1岁多的小孩由被告抚养。被告去原告家接小孩时,我跟着庭长一同去接,说实话,见到小孩那一刻,我心里不好受,那么小竟然要承受爸妈离婚的事情,况且他还不懂,离开时,原本一直在笑的他却闷闷不乐,兴许有所感觉,他一直躺在大人的怀里,陌生的看着外面的一切。看到这一切,我非常难受,我真的希望天下父母在离婚之前别为了自己解脱忘了小孩的感受。 苦。农村离婚案件中,有不少是老年人的离婚案件,为什么有人到老了还提起离婚诉讼?原因是实在是活得太苦了,吵闹了一辈子希望能够摆脱。比如李某诉林某的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均五十几岁,法官实在是不想看到他们离婚,想做做调解工作劝和,但原告很坚持,不停的讲述这些年自己受到怎样的委屈,被告一不高兴就动手打她,用侮辱性的语言骂她,经常无故怀疑自己有外遇,说着说着就泪流满面,苦不堪言,真的希望法官能够帮她摆脱。 辣。最近,我受理了一起彭某诉曾某的农村离婚案件,我只能用一个字“辣”来形容。因被告长久没回家,原告也不知被告在何处,只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因此我只能打电话让被告过来拿,被告几句话就把我呛得没话讲,他说:“你就当我来拿了,我不会签字,也不会参加庭审,我也不会告诉你我的地址,我也不会让我家人来拿,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下,我邮寄送达也不是,公告送达也不能。这种案子在农村经常会碰到,因为他们法律意识不高,就想用躲的办法来解决。 甜。在一起唐某诉王某的离婚案件中,我被原、被告着实“甜”了一把。这个案子从立案到调解只用了短短几天,不是法官的调解工作做的有多好,而是当事人自己想通了,商量好了调解方案。他们主动过来找法官,希望能够在法官的帮助下尽快解决这个事情,因为原告是外地人要回家。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像朋友一样互相商量,互相谅解,很快达成一个调解方案。临走时被告对原告说:“如果你哪天回来,没有地方住了,我这里随时欢迎你来”。原告笑了笑,然后他们像朋友般一起离开。看到这一幕,我想起了一个词:好聚好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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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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