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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围绕方便诉讼原则为民“减负”
发布时间:2012-06-15 08:57: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洪亮 樊高峰)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两便”原则,从立案、审判、执行、接访四个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为当事人“减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释明答疑,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少走弯路。该院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中在不违背公平原则的情况下,就举证要求、举证程序加以强调,避免当事人有证据不知举、不能举、超期举;裁决后,裁判文书后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涉及未成年人的裁判文书还要尝试附《法官寄语》,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接受裁判,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带来上诉、上访或申诉。

  调解速裁,尽量将小额、简单纠纷在诉前解决。该院在立案审查阶段,采取即时调解、以裁促调等方式,对证据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将相当一部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减少审判案件的压力。

  司法救助,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分忧解难。该院大力倡导办案人文关怀,在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开设立案咨询热线,接待预约立案和咨询立案;为农民工以及老弱、残疾人等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审判和执行时,依法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困难当事人减收、免收、缓收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但他们的案件确因客观困难不能立即执行到位的执行申请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请拨付涉法涉诉救助专项资金,帮他们度过眼前的难关。

  随时接访,尽早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该院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和包案制,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回去”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下访、回访、接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审判压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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