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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17个法院成为“无执行积案法院”
涉执申诉信访案访比和化解率在全国法院排位第一 发布时间:2012-06-15 11:05: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小鹏)
2010年初,陕西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两年来,经过各级党委政法委和三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创建活动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6月份,经考核验收,全省共有117个法院实现了“无执行积案法院”。
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0808件,执结40101件,结案率98.3%,与2009年相比提高3.38个百分点;实际到位率为89.9%,与2009年相比提高31.6个百分点,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全省法院涉执信访总数3533件,比2009年减少4557件,降幅为56.3%。涉执申诉信访案访比和化解率在全国法院排位,由创建活动前的第27位跃居2011年度和今年第一季度的全国排位第一,受到省委政法委的通报表彰。 今年6月份,经考核验收,共有117个法院实现了“无执行积案法院”,占全省法院的97.5%。有33个法院实现了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占27.5%。 在创建活动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高级法院执行局职能调整的要求,省法院党组及时调整执行局工作职能,不再受理执行实施案件,主要职能调整为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着力抓好执行规范化建设和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2010-2011年,省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监督、复议等案件270件,结案227件,结案率84%。共受理各类执行申诉信访案件532件,执结或化解524件,结案率98.5%。 下一步,省法院执行局将围绕巩固全省创建活动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力争2012年全省60%的法院实现“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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