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卞广庆)
安徽省怀远县三农民利用毛主席像章作为道具,虚构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的事实,骗取老年人钱财。近日,该伙骗子被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万五千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张某、赵某、陈某均系怀远县某村农民,2011年9月2日8时许,三人按照事先策划的诈骗方案,窜至明光市石坝镇津里街道。被告人张某主动与该镇居民齐某搭讪套近乎并在路边聊天,被告人赵某佯装不认识张某并上前向其打听收购毛主席像章的人,张某立即答话称与此人很熟悉,便让赵某在原处等候,拉上齐某到被告人陈某事前等待的地方。陈某佯装与张某很熟,并说自己手中就有100枚主席像章,愿以900元一枚卖出。张某从陈某处拿一枚像章和齐某回到赵某处,赵说就是这种像章,愿出价1200元一枚收购。张某便劝说齐某拿钱购买,齐某信以为真,并筹集了6000元现金交给张某,后张借故逃离。同年9月6日,三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手段骗取明光市女山湖镇居民吕某15000元。案发后,三名被告人退缴赃款21000元。被告人张某、赵某曾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年。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21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赵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三名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