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财迷心窍取财无道 “80后”招囹圄之灾
发布时间:2012-06-15 13:44:2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赵红巧)   怀揣发财大梦,80后无业青年不是想着通过合法劳动致富,总是想着“不劳而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用之交易的高招成全了王某大发横财的梦想,却也招来囹圄之灾。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王某是一名80后,接近而立之年的他,到如今还是无业青年。眼看着不少亲人朋友都通过做生意发了财,王某也想自己做点生意。做什么才能迅速致富呢?王某煞费苦心、预谋三个月后,终于想到发财高招—出卖公民个人信息。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王某自2011年7月开始,一边利用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边联系生意出卖公民个人信心进行交易。短短三个月内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多达五十余万条,成功交易过几次,并从中获利几千元。虽然王某尚未来得及利用这些信息取得高额利润,但是其行为却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且已给他人带来经济损失或着潜在对对他人的人身安全、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正当王某再次与客户交易时,警察找上了门,逮了个现行。

    庭审中,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王某的行为已侵犯多数人的权益,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