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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高扬“文化兴院”旗帜
发布时间:2012-06-18 09:41:24
光明网(通讯员 李芸)
近年来,广西兴安县法院大力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将文化建设融入到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
一、精神文化提升境界。该院坚持把精神文化建设融入到思想政治建设,以司法核心价值观和司法良知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法官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精神文化建设内容,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干警参加球类比赛、登山、摄影等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干警集体归宿感和群体精神不断增强,思想境界的提升催生出了工作的动力和激情。 二、管理文化明确导向。该院建立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真正做到考核管理全覆盖、无盲区。该院将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从院党组对部门的考核深化到部门对每位干警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在发挥制度刚性功能的同时,注重管理的人性化设计,把文化基因植入管理之中,健全法官保障机制,落实奖惩激励措施,激发干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实现了他律与自律、规制与引导的有机融合。 三、物质文化丰富载体。“让文化走进审判庭”,在每个调解室内将具有文化特点和法院文化内涵的法律格言警句进行形象展示,使法官和参加诉讼的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扎扎实实、稳步推进,切实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凝聚人心、增强合力、激发团队精神的着力点,作为更新观念、维系忠诚、推进和谐发展的增长点,作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实施人才战略的切入点,借助文化的软实力推动审判综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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