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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科男子逛庙会盗窃被抓
发布时间:2012-06-20 10:15: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昊)   被告人李军,虽只有三十五岁,在过去的十八年中却多次触犯刑法而获刑。1994年、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因盗窃被决定劳动教养,2003年因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 2006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4月18日恰逢怀远县东山庙会,被告人李军在本县城关镇文昌街南头路东,窃取居民张女士棕红色手提包一个(包内有现金10235元,黄金项链一条、工牌C5730手机一部)。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经鉴定:金项链价值人民币4100元、手机价值人民币300元。

    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返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财物被及时追回未给失主造成实际损失,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本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李军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本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将结合上述量刑因素予以综合考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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