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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给裁判文书“换新装”彰显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2-06-20 14:32: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跃进 李哲)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你收到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有附页显示法官的温馨提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为了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该院从细节入手, 裁判文书加制庄重大方的封面,正面印刷人民法院法徽,背面附页有办案法官的温馨提示,一一告之当事人拥有的上诉权、申请执行权、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权益,以及法定的上诉期间、申请执行期间,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给裁判文书“换新装”,这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变化,而且体现和维护了司法为民形象,显现出亲民魅力。

  据了解,该院树立打造精品裁判文书意识,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要求法官在制作文书时叙述事实要清楚,说理要充分,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无误,说服力要强。在裁判文书中体现采用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展示裁判结论的公正性。建立完善裁判文书评查月通报制度,将裁判文书的评查作为案件评查的重要环节。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抓手,强化对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考核;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奖优罚劣,着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真实反映庭审过程,充分阐述当事人的诉辩主张, 不仅经得起法律的推敲、社会的认可,而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司法为民形象的有效载体。

  通报显示,该院今年1-6月,裁判文书评查率100%,平均分值较去年同期提高5.7分,裁判文书瑕疵、差错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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