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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销头目以原始股高额返利为幌引诱投资
发布时间:2012-06-21 13:47:4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胡晓霞 黄硕)
谎称原始股高额返利引诱投资,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返利依据。记者近日获悉,常增平、潘永利、于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常增平伙同潘永利、于萍于2011年5月至10月间,在朝阳区东方瑞景等地,以推销英国“戴比尔斯”公司向中国发售的原始股票具有高额返利为名,引诱投资者进行投资,并规定以投资者发展下线人员作为返利依据进行高额提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据悉,常增平原系北京宏昌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公诉机关认为,常增平、潘永利、于萍无视国法,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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