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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赌徒沉迷赌博诈骗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1 14:59: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昭辉)   李某沉迷赌博不能自拔,为筹钱赌博竟想起了骗人钱财的主意,6月19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0元。

    2009年6月,被告人李某为筹措赌博资金,制作虚假的长汀县大同镇新民村某地块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用上述虚假房产证、土地证作抵押,骗取被害人郑某火、李某光的借款共计25万元,所得赃款均被其用于赌博非法活动。同年7月,被告人李某为还赌债,以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以签订借款合同方式骗取长汀县某典当有限公司借款12万元。骗得该款后,被告人李某陆续支付了三个月利息共计19104元,同年10月,被告人李某潜逃外地。2011年底,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某典当公司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因此,法院数罪并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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