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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法官梦想的另一扇窗
作者:周玉 发布时间:2012-06-21 15:24:13
不知不觉,在执行局工作已近半年时间了。虽不能说工作有何创造性进步,但能说是有条不紊,循序见进。因对执行工作不甚了解,绝大多数人在报考公务员时并未选择法院的执行岗位。作为接受了传统法律教育的学子来说,心中都有一个法官梦。我们往往认为执行工作与法官梦似乎永远都是两条平行线,法官梦呈现的是法官高高在上举着法槌定分止争;而执行则是田间地头顶着烈日四处找寻。这样一来,在执行部门工作,好像失去了实现法官梦的摇篮。
然而,待你真正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其实不然。执行工作虽然与法官梦所展现的景象不同,但却能为你实现自己法官梦开启另一扇窗。 执行工作为真实领悟和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开启另一扇窗。法院的审判业务部门对受理的案件主要是经过调查法律事实之后,只要事实真实、证据充分,如能调则调,不能调则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即可。而执行工作则不然,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存在只要经法院裁判已生效的案件就一定能实现权益的观念,这种形势导致在审判阶段不能解决的纷争和矛盾全部转移到了执行阶段。由于执行难问题的普遍存在,当事人对执行工作又不理解,再加上执行工作起步晚,执行行为不规范、不科学等原因,致使法院深陷执行信访,严重损害法院的公信力。 为此,法院的执行工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化危难为契机。抓住执行工作贴进群众、联系群众的特点。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是执行工作一大工作重点;另一大工作重点则是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两大工作总结起来,可以说就是真实领悟和提高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这种特点和观念恰恰是审判阶段有所不足之处。在执行部门工作正好能弥补这一缺陷,为实现我们的法官梦想增添又一法宝。 执行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为审判调解开启另一扇窗。执行程序阶段,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一般推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执行标的额等问题,以执行部门居中的方式,面对面坦承交换意见和想法,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在审判阶段,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对所争议的内容达成调解,以真正解决双方纠纷。两者之间虽然法律效力不一,但其方法和过程同样是法院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和纠纷。既然两者在方法上具有相通性,审判调解工作完成可以借鉴和参考执行工作中的方法和技巧。 执行工作是群众法律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审判工作的延续,审判和执行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厚此薄彼,也不宜厚彼薄此。作为刚进执行部门工作的法律人来说,只有转变观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创新,执行工作定能为我们法官梦开启另一扇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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