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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专稿:远离毒品之“魅” 呵护生命之花
作者:徐威亚 王鼎 邹慧   发布时间:2012-06-25 13:15:51


    2012年6月21日,第25个国际禁毒日前夕,一起重大贩卖、运输毒品案在北京公开宣判,沈柏林等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这是北京市公安系统近年来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贩毒、运毒案件,涉案毒品冰毒甲基苯丙胺净重高达1694克。

毒品之危,离我们并不遥远

    眼下,尽管世界各国均将毒品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毒贩施以重刑,但与毒品有关的犯罪仍然屡禁不止,毒品交易市场仍在阴沟暗渠中不断扩大……多少人不惜铤而走险,命系于毒品的制造、贩卖、运输与吸食之上,最终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其中,除了高额的利益诱惑,还有难以自拔的毒瘾魅惑。有些不法分子为保证自己的“利益链条”,不惜先以小剂量毒品免费诱惑他人,待其上瘾后再高额兜售,更有甚者在娱乐场所的饮食暗中投毒,使人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

    据调查,大部分的吸毒人员都是在“溜冰可以减肥”、“摇头丸不会上瘾”等谎言欺骗下,抱着追求强烈刺激的猎奇心态而尝试的新型毒品。实际上,成瘾性较小一说是相对的,由于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同等剂量的新型毒品比传统毒品精神依赖更强,戒断反应也非常严重。即使是作为治疗海洛因依赖脱毒和替代维持的美沙酮,也仍然会有成瘾性。至于所谓的减肥作用,所有的兴奋剂因为可以增加身体消耗,同时抑制食欲,都具有一定的减肥效果,但长期服用而导致的营养不良、消化系统紊乱、体质下降还只是相对轻微的副作用,更为危险的是会造成脑神经细胞的严重损伤和不可逆退变,引发抑郁症、精神分裂等神经系统病变,而且服用期间产生的心跳加快、血压升高、体温骤升的状态,会导致心血管功能衰竭甚至死亡的后果。

远离新型毒品之“魅”

    近日,频繁爆出的美国“食人案”中,无论是攻击流浪汉的“食脸男”,还是裸身追打亲生骨肉的“丧尸女”,犯罪嫌疑人都涉嫌在案发前吸食一种被称作“浴盐”的人工合成新型毒品。这种“浴盐”因其外观像我们平时清洁身体时用的浴盐,故因此得名,又称喵喵,象牙,光环,香草的天空。虽然名称悦耳,但这种毒品“浴盐”里含有一种强力的精神类药物甲卡西酮(Methcathinone),它能够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吸食后人的体温会瞬间升高,精神极度亢奋,并极富攻击性。毒品专家形容其兴奋功能比可卡因强13倍!

    过去,人们一提到毒品,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鸦片和海洛因。鸦片是罂粟果实的分析物经过熬制提炼的黑褐色块状,而海洛因是鸦片经过化学提纯形成的白色粉末。鸦片和海洛因(罂粟提取)、大麻(荨麻目大麻科植物提取)、可卡因(古柯树叶提取)等从自然植物中提取的毒品目前被称为传统毒品。所谓的“4号”,按照国际刑警组织的定义就是纯度在80%以上的海洛因,而“3号”海洛因的起点标准是纯度达到25%。因为是从种植物中提取,传统毒品从种植、加工地流贩的渠道固定,受气候、收成的影响较大,加之近年来国际社会禁毒合作的广泛开展,毒品原植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减少。而且传统毒品的成瘾性极强,对身体的损伤巨大,由于人们基本都知道了海洛因的危害,所以吸食的人数在不断减少。

    但随着科技手段的发展,很多人工合成的毒品开始泛滥。据统计,当前新型合成类毒品已经超过了传统种植类毒品,占到了破获的毒品案件的50%以上,其中数量最多、毒性最大的就是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是受国际管制的中枢神经兴奋药物,由于其常温下为半透明结晶体,形状像冰,俗称“冰毒”。它能给予吸毒者产生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和心理快感,同时还有消除疲劳、提高工作能力的作用。在二战期间,日本将其作为抗疲劳剂在士兵中大量使用。由于其副作用特别大,也极易上瘾,当今各国均明令禁用并严加管制,我国刑法更将甲基苯丙胺与海洛因视为同等毒性,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50克以上即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冰毒的制作方法非常简单,只要有相应的原料,一个具备初中化学知识的人在自家的厨房都可以生产,因此,查处和禁绝的难度极大。

  据报道,2012年4月12日,山东聊城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新康泰克胶囊中的成份制毒贩毒的案件。案发前,山东多地发生外地人抢购新康泰克胶囊导致药店断货的情况,警方经过侦查发现这是不法分子利用新康泰克胶囊中的有效成份——盐酸伪麻黄碱,经加工提炼出麻黄素,而麻黄素就是合成苯丙胺类毒品的最主要原料。康泰克胶囊每粒净重95毫克,含有盐酸伪麻黄碱90毫克,理论上10盒新康泰克胶囊就能制造出3克冰毒。

    新类型毒品主要以化学合成为主,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的有兴奋作用,有的有致幻作用,还有的有中枢抑制作用。除了冰毒以外,还有一些临床在用的麻醉或精神类药品,也因具有神经刺激作用而被吸毒者广泛使用。比如有名的“K粉”主要成份是氯氨酮,“摇头丸”的主要成份是替甲基苯丙胺或替苯丙胺,此外还有美沙酮、杜冷丁、三唑仑等等。较之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新型毒品的生产更容易,价格更低廉,服用也更方便,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欧美的社交和娱乐场所开始泛滥,被称为“舞会药”、“俱乐部毒品”。改革开放后,此类毒品逐渐流入我国,并逐渐替代传统毒品受到吸毒者的青睐。

    与传统毒品靠静脉注射或吸烟式吸食不同,新型毒品多为片剂或粉末,采用口服或鼻吸方式,隐蔽性较强。像摇头丸(MDMA)一般为五颜六色的小药片,服食后会出现长时间难以控制的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超乎寻常的活跃,整夜狂舞,不知疲倦的状态。随着新型毒品的泛滥,吸毒场所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出现了由迪厅、KTV向茶馆、咖啡厅、酒店、宾馆蔓延的趋势,甚至曾经查获过家庭聚会中集体吸毒的案件,如满文军就是在为妻子举行生日派对时,向亲友分发摇头丸。很多不法分子还将K粉和冰毒、摇头丸混合兜售,产生出不同毒品药效叠加后的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更有一些不法之徒将K粉溶于饮料或啤酒内骗取年轻女性服用,利用其产生的意识模糊、性欲亢进等作用实施性侵害,因此K粉也被称作“强奸药”。

    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毒品传播途径,唯有洁身自好,对毒品及一些比较混乱的场所疏而远之,才可远离新型毒品之“魅”。

热案直击:“2.17”特大毒品案

    2011年2月17日,北京西站北一出站口,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正对出站旅客携带物品进行抽检。一名身穿帽衫、牛仔裤、高跟鞋的女旅客神情慌张,民警立刻将其拦下检查。在女旅客所携带的蓝色旅行包内,民警翻出一个浅粉色乳罩,每个罩杯夹层里,分别放着2包用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块。随后,民警又在一件吊带背心内侧发现6大包、1小包用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块。后经鉴定,被查获的白色晶体块是“冰毒”,共计494.49克。

    这名女旅客叫马恩平,据她供述,她受前夫李勇及李勇现任妻子刘英的委托到重庆找一个叫蒋义贵的男子拿冰毒,运到张家口市后供李勇和刘英贩卖。

    2011年2月18日,民警据马恩平提供的线索前往张家口市,将李勇和刘英抓获。3日后,蒋义贵在石家庄机场准备前往重庆时被赶来的民警抓获。据蒋义贵供述,2011年初,他从戒毒所出来后不久便与其前妻刘英、李勇共同预谋贩卖毒品,蒋义贵在重庆负责提供毒品,李勇、刘英负责找人将毒品从重庆运到张家口后贩卖。他从重庆女子“娅娅”处买毒品。蒋义贵还供述称,在他被警方强制戒毒期间,刘英曾通过一名叫陈健的重庆男子购买过毒品。2月24日, 警方在重庆市某小区将前来贩卖毒品的陈健当场抓获,在其身上起获麻古5粒。同日,“娅娅”被抓获,警方当场从她身上起获冰毒82.85克、麻古63粒。“娅娅”本名岑远娅,据她交代,她在2011年春节前后多次为蒋义贵牵线搭桥,从成都市一名叫沈柏林的男子处购买毒品,从中赚取好处费。

    2011年3月6日11时30分,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经工作,在四川省成都市某汽车维修中心内将前来修车的沈柏林抓获,并当场从其驾驶的车辆中起获黄色手提袋,内有塑料袋包装的“冰毒”998.58克。随后,警方从沈柏林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租住地内查获“冰毒”106.56克,氯胺酮0.91克,同时查获吸毒工具、自制手枪,管制刀具等物品,同时将三名正在沈柏林家中吸食毒品的唐某、文某和王某抓获。

    据唐某、文某交代,他们是沈柏林的老乡,在沈柏林家做客时,沈柏林跟他们说冰毒可以强身健体,增强性欲,绝对不上瘾,并免费提供冰毒让二人吸食。唐某、王某很快便有了毒瘾,沈柏林便以50克1万元的价格向其贩卖毒品。据抓获的王某交代,沈柏林长期向他人贩卖冰毒,在王某居住的十余天内,每日约有七八人到沈柏林的租住地购买、吸食毒品。

    2012年6月21日上午,沈柏林等7被告贩卖、运输毒品案在北京公开宣判,沈柏林等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

廉价马仔偷运出毒品的“茶马古道”

    像沈柏林这般恶贯满盈的毒枭只是毒品犯罪的冰山一角,在云南、四川等毒品重灾区,许多贩毒集团躲藏在阴暗的角落里,伺机寻找急需要钱的农民工、无业人员充当他们的马仔,毒枭付给马仔低廉的运费,马仔通过携带毒品、体内藏毒的方式乘坐火车、汽车将毒品运背到北京、上海等中原腹地,形成了毒品的“茶马古道”。

    据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庭高智力庭长介绍, 相对于飞机来讲,乘坐火车的安检强度较低,所以很多毒贩都利用火车来运输毒品。 铁路法院作为我国的专门法院,近年来审判和处理多起毒品犯罪案件,其中运输毒品占绝大部分。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运输毒品的环节最容易被侦查,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毒枭利用马仔运毒更具有隐秘性,破获难度很大。

    [案例1] 2002年10月中旬,被告人岳树林和扈文瑞商定到云南瑞丽购买海洛因运回天津贩卖。10月23日二人到瑞丽后,通过当地人徐盛助介绍结识了贩毒人,由岳树林出资两次购买了大量海洛因。后岳树林、扈文瑞与徐盛助谈妥以1.5万元的价钱雇用徐盛助以体内隐藏毒品的方式将毒品运回天津。10月29日,三人在乘坐昆明至北京西的T62次列车返京途中,徐盛助因忍耐不住在厕所排除了23粒毒品,用塑料袋包裹好放在了座椅下被乘警查获。在徐盛助的指认下,公安人员将岳树林、扈文瑞抓获。后徐盛助在列车厕所内又排出毒品13粒,在回京审查期间又排出1粒。毒品海洛因共重332.3克。

    [案例2] 被告人王秀玉是又聋又哑的残疾人,2005年来京后一直在北京火车站拾荒为生,2008年初,同为聋哑人的朋友告诉他只要帮一个叫老刘的人带东西到北京,就可以得到2000元的酬劳。2008年2月6日,王秀玉将海洛因装入挎包内,将甲基苯丙胺放于左腿秋裤内,乘坐成都开往北京西的T8次列车,2月7日13时许到达北京西站,在二站台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查获的海洛因重335.03克,甲基苯丙胺重11.27克。

    [案例3] 被告人罗孝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在河南省渑池县的煤矿谋生,在与不良朋友的接触中染上了毒瘾。2011年5月9日,赵男子“七哥”打电话让罗孝去广东省中山市带东西回来,答应给他三千元酬劳,于是罗孝乘坐当日火车前往中山市。次日17时到达中山市小榄镇后,他接到一男子电话,让其入住金健酒店。2011年5月11日8时30分,一四川口音男子到房间给他两包海洛因和一包冰毒,随后他从一块海洛因上刮下来一些放在小袋里供自己吸食,并将两包海洛因分别放在脚踝处的袜子内,将冰毒用塑料袋包好放进挎包。当日下午罗孝乘坐广州东开往哈尔滨的T236次列车返回郑州,2011年5月12日9时许,乘警检查罗孝身份证后从其携带的棕色挎包内发现冰毒,后从其袜子内发现了海洛因。

    据高智力庭长介绍,真正的大毒枭、职业毒贩并不亲自携带和运送毒品,而是在幕后策划、指挥,而负责运输的“马仔”大多是贫困边民、在劳务市场急于寻找工作的农民工、下岗工人、无业人员等,据不精确统计,这类人员约占全部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的70%左右,这种案件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马仔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漠。由于马仔多数是农民工、无业人员,所受的文化程度不高,对于运输毒品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更不了解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惩处,法律意识的淡漠使得他们缺少足够的心理束缚,敢于铤而走险运输毒品。

    二、马仔仅赚钱少量的费用。毒枭往往利用农民工等社会底层人民缺少基本的生活来源,对金钱的极度渴求欲望,用极小的钱雇佣其运输毒品。在铁路中院所审理的运输毒品案件中,多数马仔仅拿到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运费,在沈柏林案中,马恩平运输的毒品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仅能得到2000元的酬劳,只是总价值的百分之二!

    三、马仔承担极大的风险。运输毒品是毒品犯罪各环节中风险最高的一环,随着我国对毒品监管力度的加大,更为严格的安检标准在火车站、公路收费站全面展开,马仔往往面临被查获的风险,同时,对于体内藏毒的运输方式而言,马仔所承担的风险更在于对其生命健康的直接威胁,一旦毒品泄露,马仔必然付出生命代价。

    四、马仔运输在相当程度上使毒枭更隐蔽,极大地增加破获贩毒案件的难度。马仔运输毒品通常采用遥控的模式,即毒枭通过手机联系马仔,让其从某地将毒品送至某地,马仔对于毒品上下家的信息一无所知,只知道雇主的联系电话,甚至连雇主的正式姓名都不知道。因此,当马仔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往往无法提供其雇主的信息,使得抓获毒枭的工作异常艰难,沈柏林贩毒案之所以能够侦破,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马仔马恩平与其上家李勇、刘英的特殊关系。因此,毒枭倾向于雇佣廉价而“哑口”的马仔为其运输毒品。

    高智力庭长指出,这些马仔与躲在幕后操控的毒枭相比,在整个毒品犯罪锁链中所起作用、所处地位相对轻微,主观恶性明显较小,其所获得的利益根本不可与毒枭相比,但风险却要大得多。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不仅是犯罪者,也是贫穷、无知、愚昧的受害者。

相关链接:禁毒日的由来

    20世纪80年代,面对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关于毒品的一些数字

    ——2000亿:每年直接消耗的毒资几近2000亿元之巨,相当于百年不遇特大洪水的经济损失。

    ——270亿:以每个吸毒者每天吸食0.3克海洛因计算,仅全国登计在册的海洛因滥用者每年就至少消耗270亿元。

    ——154.5万:截至2010 年底,全国共发现登记吸毒人员154.5万人(其中海洛因成瘾人员106.5 万名,占69%。)。

    ——43.2万:仅查获登记的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就有43.2 万名,其中多数是25岁以下青少年。

    ——80% :中国有近80%县市存在毒品问题,全国涉毒的县市已占总数的72.7%。

    ——72.2% :在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约占72.2%。

    ——60% :艾滋病感染者中60%是吸毒者。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9244件,同比增长16.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7467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8969人,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19个百分点。

结语

    无论披着怎样华丽魅惑的外衣,毒品依旧是毒品,是折磨人肉体、摧残人精神、丧失人意志与尊严的罪恶之源!多少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不要贪图一时享乐,不要只寻求瞬间的刺激,不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不要让自己的是非观念在利益面前失衡……只有洁身自好,远离毒品之“魅”,才能更好地呵护生命之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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