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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凌晨撬车窗盗得11条香烟10元硬币
发布时间:2012-06-25 14:27: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范超 汪建)   当前汽车车窗被撬车内物品被盗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日凌晨2时许,94年出生的被告人杨某窜至鹰潭市站江小区,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被害人黄某停放在该处的汽车车窗玻璃,盗得车内两条“和天下”香烟、两条“典藏金圣”香烟、三条“软中华”香烟、一条“硬中华”香烟、3包“硬中华”香烟、十元硬币后逃离。其中三包硬中华香烟被其抽掉,剩余香烟被其于2011年7月2日全部卖给南昌市长途汽车站旁开店的老板肖某,得人民币5100元,赃款被其挥霍。经江西省烟草公司鹰潭市公司证明,上述香烟价值人民币总计621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犯罪时属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另被告人杨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司机,在下车时切记勿将贵重物品置于车内,以免引贼光顾,造成车辆受损和物品被盗双重损失。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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