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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国际禁毒日”前宣判6起涉毒案
发布时间:2012-06-25 16:21:5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朦)   1995年出生的小青是个刚满十六岁的花季少女,本是一个生活充满阳光、希望的年纪,但是她却走上了一条犯罪道路。近日,她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由于小青的兄弟姐妹较多,家庭教育情况较差,父母对其疏于管理,良好监管环境的缺失,使得小青早早进入社会,和许多不良青年有所往来。在今年年初至今,多次在自己租赁的房屋中容留“朋友”吸食毒品。由于自己吸食毒品,小青的精神状况一直欠佳,眼袋明显,黑眼圈严重,根本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应有的样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青无视国法,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多次吸食毒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惩处。但鉴于被告人小青犯罪时未满成年,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虽家庭监管条件欠佳,但其系初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因此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这起案件是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毒品类案件中的一起。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密云法院集中审理并宣判了六起涉毒案件,并组织对其中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旁听,也是希望借此机会提高公众进一步加深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预防毒品犯罪的意识。

    在这六起案件中,有五名被告人都是“80后”青年,其中还有两名十六岁的未成年和一名刚满十九岁的青年。而在近段时间法院审理的涉毒案件中,涉毒犯罪被告人也趋于年轻化,这些人涉毒的原因也多是由于交友不慎,由于好奇心,经不住诱惑而被人“劝说”吸毒。

    法官在这里也想提醒大家,一是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远离不良诱惑源,保持好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家长要注重对于孩子的教育,要有意识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不要由于疏忽大意而使孩子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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